您好,高企复审与首次认定标准一致,依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中“三、认定条件,(七)企业创新能力评价,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、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。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,满分为100分,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(不含70分)为符合认定要求。”如有进一步咨询,请致电我局企业处,联系电话:83124179。